進入-後備憲兵論壇
首頁 | 大清國憲兵 | 北洋憲兵 | 黃埔憲兵 | 國府憲兵

憲兵服制演變暨配件淺說(大陸時期)

By:後備憲兵論壇

圖一:清宣統三年(1911年)陸軍部制定的清國憲兵常服樣式。以金辮和紅絲辮編織肩章,其樣式表官等。四方形階級領章,領章上半部表憲兵科淡紅色塊,上著所屬部隊,下半部示官級(彩色劇照)(參閱-清國憲兵服制)

圖二:1912年10月,民國北洋政府公布陸軍服制,制定憲兵士兵軍服樣式。改以淡紅色箭形領章表憲兵兵科,直式肩章表示官佐階級,圖中兩金辮夾一銀辮表示校級軍官、銀辮上綴星數表官級。帽徽初以陸軍旗徽的”十八角星”,後改為”五色星”(彩色劇照)

民國13年~20年,南方廣州國民革命軍憲兵服制樣式一直到憲兵司令部於南京成立時幾無二致,仍照黃埔時期用藍灰色棉布以中山裝【註】樣式裁製的軍衣,上衣的八角形小翻領有別於北洋政府的立領軍服,戴大圓蓋帽。

【註】:辛亥革命後,國父 孫中山先生為普及國人大眾穿著,親自設計的平民衣裝。民國十四年,國父病逝,當時廣州軍政府為紀念其對革命的貢獻,將其設計命名為“中山裝”。

北伐時期因黃埔採蘇維埃軍事制度建軍,除指揮作戰的高級將領於臂袖佩長方形,上綴有表階級的三角星與稱謂章記外,餘以下官兵並不佩掛軍階。北伐統一後,民國18年9月和民國20年公佈的兵科領章樣式、官佐表、士兵等級表,開始於衣領佩掛上綴立體三角星,表憲兵兵科色的粉紅色階級領章,左胸佩掛識別符號胸章,臂裹寫有”憲兵”的繞臂袖圈。

圖三:民國16年蔣介石視察山東界河,黃埔憲兵營隨侍在側。

圖一:軍官幹部採用的土黃色卡其布軍服、大盤帽。

圖二:黃埔軍服制採用藍灰色棉布、頭戴大盤帽(彩色劇照)
民國19年4月成立的國民革命第六軍-武漢行轅憲兵第三團。憲三團係由"程潛"所部的"攻鄂軍"改編,立領上衣與箭形領章的北洋陸軍特徵很明顯的與黃埔軍隊不同。帶隊官手持令牌仍倣舊清官僚,表示執行官署律令。

民國肇建,南北政府在軍服制上差異很大!民國13年,南方廣州軍政府大本營將由校軍組成的”憲兵教導隊”兵科領章制定為白色,仍採北洋箭形式樣。

上圖左:原憲兵使用之白色箭形兵科領章,上著名單位番號與兵籍碼,上為大蓋帽上的青天白日徽章。

北伐成功後,南京國民政府隨即於民國18年9月公佈《陸軍軍常服軍禮服條例》明定憲兵兵科色為粉紅色
上圖右:民國25年制定之憲兵階級領章,以斜紋為面、憲兵兵科色粉紅為地,寬5cm、高2.2cm,以立體三角星表官階。

民國20年公布《陸空軍軍官佐及士兵等級表》、與民國23年7月24日頒布的陸海空軍的《官制表》和民國24年1月10日頒布的《士兵等級表》規定:配戴俗稱"符號"的胸章。在職稱的上方冠上軍種識別。
如下圖左:兵籍符號上之 三角星階級表上尉,名牌的鑲邊框色為各官等級識別色,圖為藍框表尉官(黃框為校官、紅框為將官)。

下圖右上:憲兵學校軍士隊亦為藍邊,表軍校生。

胸章因由各單位自行製造,故樣式皆略有不同。民國24年後國民革命軍兵科階級章記已無較大變動。



※抗戰前(民國21年~民國25年)※

北伐後服制仍沿用黃埔軍校時期軍服樣式。於民國21年底,國府軍政部長-何應欽飭所屬軍需署以庫存灰色呢料全部裁減為中山裝樣式的憲兵軍上衣、大盤帽。

因大盤帽不易製作,在德國顧問建議下於民國25年採實用性較高的倣歐式 "Ski Cap" 圓筒帽樣式製作的野戰布帽。

後又接受德籍軍事顧問建議,原傳統藍灰色軍服改採為黃綠色。
民國21年-憲六團於一二八淞滬戰場即戴著大盤帽作戰。 民國25年-蔣介石視察南京憲兵訓練所

粉紅色憲兵中校領章、黃色框(表校級)符號胸章、章上兩枚三角星(表中校)(彩色劇照)憲兵執勤時頭戴"cork"材質防暑帽(Pith helmet)。 此期間已開始使用國府財政部自德國購入的M712 廿響駁殼手槍,配專用彈包。




※抗戰時期(民國26年~民國35年)※
服制上相差無幾,僅依民國25年1月20日頒布的「陸軍服制條例」有些小變動。

民國26年~35年:依民國25年1月20日新修正的服制條例改變不大,除原胸章(符號)略有改變;南京國民政府成立憲令部,典章制度均援引日本憲兵,在左臂膀多了一款 憲兵 繞臂袖圈章,身著土黃色常服。

此時憲兵頭盔式樣有兩種型,一般勤務如圖1、圖2(彩色劇照)、是西方國家由 Pith helmet 演變而來,駐守在熱帶殖民地軍隊所戴的"cork"材質防暑帽。除勤務盔外,憲兵還佩帶一個與當時警察所使用的警笛一樣的小哨,以做為聯絡之用。
勤務攜行槍械是廿響全自動駁殼手槍(德製M712,俗稱"廿響大肚匣"),和專用的皮槍套與駁殼槍專用皮革彈匣包。正面可裝20發彈匣的彈包12個,背後有皮帶扣繫在後腰,Y字型肩帶分三點支撐彈包組。

憲兵執行戰鬥任務時如圖3、頭戴抗戰前國府委由歐製的鋼盔(盔頂有透氣孔設計)或國造倣英式Tonny改良型鋼盔、攜行中正式步槍(圖、南京江寧府-憲兵學校學員生)。

圖1、抗戰期間國府憲兵使用之繞臂臂章仿自日本憲兵,白底紅字憲兵下方註明所屬部隊。 臂章內面為藍色。

圖2、同時期國府憲兵執勤時所頭戴的防暑勤務帽 Pith helmet,當時憲兵泛稱為"羅士帽"("寧安"、"老白頭翁"學長提供)。

圖3、憲兵使用之警笛,做聯絡之用。


圖1、抗戰期間-憲兵第十七團常服樣式(上等憲兵),抗戰末期國軍已開始頭戴軟殼盤帽。("老白頭翁"學長提供)

圖2、配戴於左襟之胸章名牌式樣(國軍稱為"符號"),"符號"長約9mm,寬約7mm,週圍鑲有0.5mm寬的藍邊框為尉官識別色,中間蓋上單位官章。
※依民國25年1月20日新頒服制條例規定:符號的藍色邊框代表尉官、黃框為校官、紅框為將官,三星官階旁的粉紅色直條代表憲兵兵科色,一直使用到抗戰結束後另制定憲兵科徽記為止。

圖:抗戰期間憲兵第十一團軍常服樣式(憲兵下士):識別章一、二欄為單位識別,第三欄職稱,姓名書於右欄。

領章上藍色橫條加三角星,表階級為下士,憲兵兵科色為粉紅。



圖左:抗戰期間雖官方明定服制樣式,但因戰事頻仍,致後勤上顯有困難!因此憲兵部隊分駐各單位駐地都有不同情形,如抗戰期間仍頭戴倣Tonny式鋼盔(民國32年國民參政會)

圖右:抗戰結束後,憲兵勤務中腰繫 {憲} 字銅扣皮帶,但無美援M1鋼盔,仍頭戴民國21年式"羅士帽",著戰前軍常服執勤的情形(民國35年南京高等法院)




※抗戰結束(民國35年後)※

抗戰結束後,國民黨於民國35年"六中全會"上提出:就國軍的服裝樣式進行統一設計的決議,全軍開始進行逐步換裝,開始撥發美國軍援二戰軍衣,憲兵仍然使用符號胸章,然因改採美式兵科階級章記,符號上表示官等的顏色外框已經取消(圖右上),領章與胸章上已出現倣美軍憲兵M1805手槍(Harper's Ferry pistols)的兵科徽原型,再加入童子軍徽及憲兵執行任務用的刑具及法律所組成,大小為1:1比例,以代表憲兵之精神與任務的我國憲兵兵科徽【註】

圖右下:戰後短暫過渡使用的憲兵平光版領章;將銅板部份拋光處理簡化。

【註】憲兵兵科徽代表意義:
一、童子軍徽:代表憲兵為民服務竭盡心力。
二、書籍:代表憲兵執法依據的六法全書。
三、雙槍:代表革命之武力,執行保國為民、護衛領袖之神聖使命。
四、繩穗:代表我憲兵執法之權利與義務。

民國36年,國府憲兵服制有很大的變革!憲兵司令-張鎮任內制定以「美軍 M1 鋼盔為憲兵勤務帽」與表憲兵純淨特性的「荷花」圖騰帽徽、「團體臂章」、「”憲”字銅扣勤務腰帶」。

遷台初期也繼續倣效美國憲兵以內盔做為勤務盔的方式,並影響日後我國憲兵勤務盔續仿 M1 鋼盔原型的膠製盔。 上開兩樣式一直沿用至遷台,民國48年「陸軍服制條例」修正,關於憲兵特種配件部份改採白色勤務帽,除帽徽式樣縮小外保留延用至今。

圖左:勤務鋼盔著用之憲兵專用帽徽。

圖中:佩戴於軍服左臂的「憲兵團體臂章」

圖右:憲兵執行勤務時所配帶之”勤務腰帶”兩款,正面扣環有明顯的 ”憲” 字樣。

並優先撥發美軍1941式野戰服,船型帽等(上圖)。並設計憲兵執勤時佩帶的勤務腰帶、勤務臂章(參閱"獬豸臂章"提及)。
除引進美式船帽外,又恢復戰前的大盤帽,但與戰前平盤的樣式不同,帽簷較高。
大盤帽、船型帽、美式翻領軍服、憲兵科領章、少校階級肩章(彩色劇照)

駐河南省漯河的憲兵十七團穿著美式野戰服,戴美式船型帽。
(攝於民國卅六年六月,"老白頭翁"學長提供)
國共內戰中的憲兵,頭戴美援 M1 鋼盔上別憲兵專用帽徽、著制式草黃毛裡軍服上佩荷花憲兵部隊章、腰繫"憲"字銅環扣皮帶。
(彩色劇照:民國37年徐蚌會戰背景)

民國36年~47年:美國在二戰後期與我結盟,國軍在戰後大量獲得美援 M1 鋼盔(43/44Model),鋼盔上別上張鎮司令制定的粉色荷花鋁板琺瑯質國徽圖騰。("老白頭翁"學長提供)

圖2、民國37年式憲兵士兵草黃軍常服(南京被服廠製)。

圖3、新制定之將官常服,以梅花領章、紅色袖線表示將級。兩臂佩戴憲兵將校用「團體臂章」(獬豸)。
   
 
建議瀏覽解析度 1024*768 後備憲兵論壇 版權所有 © 2006 Military Police reservist!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聯繫我們 - 後憲論壇